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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升级需要公益诉讼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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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通过开设四家淘宝网店销售保健品6000余份,产品中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酚酞、双氯芬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法院判决网店店主停止销售涉案保健品,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作者 付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19年第4期58-59,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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