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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创口长度的法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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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口在法医临床鉴定时经常遇到,当创口长度刚好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的数值即临界值时,鉴定人倍感纠结,举棋不定。初次鉴定刚好达到标准要求长度,重新鉴定时可能就达不到标准规定数值。遇到这类情况鉴定人该如何把握呢?作者总结出以下鉴定经验,供法医同行参考。1创口的测量方法创是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仅伤及皮肤浅层,以表皮剥脱为主要表现的损伤称擦伤[1]。在测量创口长度时。
出处 《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17年第S1期26-2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4

  • 1程天民 黎鳌.关于伤口收缩、瘢痕形成与疙瘩形成.现代创伤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142.
  • 2程天民,现代创伤学,1996年,142页
  • 3Maijno G,Gabbiani G.Contraction of granulation tissue in vitro, similarty to smooth[J]. Muscle science,1971,17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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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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