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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二、三、四讲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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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大约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到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前,上下四千年,是中国古代法制史时期。其中,自夏代始,中经商代,西周,至公元前476年春秋末叶,是谓奴隶制法制阶段;自公元前475年的战国,历经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至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前,是谓封建制法制阶段。下面分别就奴隶制法制和封建制法制两部分进行讲授。
作者 曾宪义
出处 《学员之家(法律版)》 1986年第2期19-27,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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