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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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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时,规定一个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使犯罪分子不脱离家庭和所在单位,在缓刑期间内,如果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不再犯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缓刑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属于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
作者
李金珠
出处
《学员之家(法律版)》
1986年第7期70-71,共2页
关键词
犯罪分子
原判刑罚
缓刑期
考验期
执行刑罚
犯罪情节
刑种
悔罪表现
执行死刑
缓刑考验期限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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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勤径.
为什么判了刑又缓刑?[J]
.学习与研究(北京),1987(3).
2
段俊富.
浅谈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与改革[J]
.法学研究,1993,15(6):88-94.
3
张良炉.
真材实料与食品安全同样重要——“集蜂堂”蜂蜜氯霉素残留案的启示[J]
.蜜蜂杂志,2017,37(12):33-34.
4
师生之间[J]
.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1).
5
鲍遂献.
建立和完善我国缓刑考察制度的基本设想[J]
.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1):32-36.
6
初九.
“择校帮女郎”骗你没商量[J]
.检察风云,2017,0(20):48-49.
7
刘仁文.
纽约法院旁听记[J]
.法制资讯,2011,0(4):19-20.
8
孙梦真,潘春燕.
论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涵养及其历练[J]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17(1):88-90.
9
书讯[J]
.共产党员,2004(8):56-56.
10
莫里斯的真实故事[J]
.世界文学,1998,0(5):1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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