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暑期法律系赴东北巡回讲学团纪实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赴东北讲学团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张希坡为团长、辅导处黄殿庆为副团长、一行六人,于7月11日到锦州、辽阳、鞍山、营口、大连进行授课辅导,至8月5日返回北京。这次讲学活动总校和各分校都很重视,计划周到、组织严密、准备充分。各分校根据总校的计划,都专门开会研究部署,指定专人抓。如锦州分校曾先后开过三次会,并将准备情况向市司法局党组汇报。鞍山分校确定由校长、司法局副局长何迪疆亲自抓这项工作,营口分校派副校长专程去辽阳向讲学团汇报准备情况。大连分校和海上流动分校接到总校的计划后即开两校领导联席会,研究安排计划并及时报给了总校。
作者 黄殿庆
出处 《学员之家(法律版)》 1986年第7期8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