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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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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公民的概念:新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国以前几部宪法没有明确对公民的概念作出规定。这是我国制宪史上的第一次。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由国籍法调整公民国籍的取得。有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两种。出生国籍根据我国国籍法确立的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来确定国籍。具体说有以下情况:就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
作者 皮纯协
出处 《法学家》 1986年第Z1期27-29,共3页 The Ju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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