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庄案'之后,中国法律职业伦理面临着巨大的困境,有人认为这是法律教育的失败。但事实是,困境的出现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更多的是职业伦理的冲突问题而非单纯的教育问题。这其中既有大众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的冲突,也有现代法律职业伦理和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的冲突。但冲突与分歧并不构成法律职业伦理分裂的理由,法律职业内部伦理的差异应服从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冲突和分歧的原因,并处理好信念伦理、责任伦理、大众伦理的关系,在不放弃对法律至上权威追求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最终实现公平正义。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1年第1期53-69,413,共18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