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交流的增加不仅为涉外法律人才创造了广泛的需求,而且也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理论和实践,提出涉外法律人才应当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涉外法律职业能力和外语工作能力等基本素质和技能。因此需要对现行培养模式加以调整和改革,围绕复合型、应用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中应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突出实验、实训、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突出外语能力的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1年第1期158-173,414+413,共18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