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法学教育为我国建设法制国家提供着重要的理论支持和人才保障,而教师的素质决定着高校法学教育的兴衰。合格的高校法学教师应该具有'独立性'、'思想性'和'创新性'的精神品格,以及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丰富的法学实践经验和高超的组织教学水平等职业素养。只有建设这样一支高水平的法学教师队伍,高校才能肩负起法学理论创新和培养高水平法律人才的重任。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1年第1期174-188,414,共16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2007年西北政法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讨式法学教育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