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理学在法学课程中的位置与用途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法学课程的目的应当是揭示支撑着关于法律问题进行推理的一些基本前提,同时使它们接受批判性检讨,因此与法学院其他课程相比,必定创造了一条通向这些终极问题的更近的道路。法理学与法学其他课程之间究竟在何处划界,这将取决于老师、学生,以及他们智识的互动。法理学的根本目的应当是在学生心目中建立一种问题意识,而不是向其灌输一种观点。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4年第1期299-313,442,共16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关键词 法理学 课程 用途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