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法学课程教学中,学生实践不足是主要问题。这导致毕业生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不高,法学教育亟须为法学院学生提供更为便捷的实训方式。我国在司法改革进程中已于2014年实现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的全面公开,这些裁判文书是丰富的学习资源。通过在教师引导下研读判决书并撰写研读报告,学生可以熟悉具体个案中的基本要素,不仅能够增加学生对法律适用全过程的感性认知,也能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的综合运用中,全面提高分析、思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应当制度化并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予以推广。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4年第2期136-151,379,共17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