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养成和训练学生格物致知、学以致用的思维和能力,大学教育,尤其是大学法学教育应当遵奉'从做中学'的教育教学理念,将学与思结合起来,以激发或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学有所成。在我国大学法学教育中,为体现和实现法学教育的实践特色与职业面向,除了鼓励学生亲身参加各种法律实践以及增设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联系实践的课程外,在讲授课教学中构建一种能够满足法学本科教育将知识积累、能力培养与素质提高兼于一身的学思结合教学模式是需要不断探究的重要问题。针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表明,教师在讲授课中结合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运用讨论式、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手段将学与思结合,既能使学生习得知识,也塑造并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思维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4年第2期152-165,379,共15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西北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学思结合的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