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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学课堂上的正能量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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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刑法学也的确主要研究犯罪与刑罚,但是教师们不应渲染刑罚的工具主义色彩,避免宣扬犯罪者是'异类'甚至'敌人'的犯罪观,以防止不经意间让刑法学课堂弥漫着刑法的恶性情绪。刑法学课堂是确证刑法科学精神和正义性,传递刑法正能量的重要场所。如果刑法学教师擅于开启刑法之门、更多地展示刑法真善美的一面,那么刑法的人权保障理念必将深入学生的骨髓,而此将影响其刑法情绪和刑法情结的良性发展,并最终养成学生的刑法信仰,将助益于中国刑事法治化的最终达成。
作者 张训
出处 《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2期149-159,380,共12页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刑法学’课堂中良性刑法情绪培养研究”(编号jy13209)、201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级自主特色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与全球化背景下开放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编号ts13002) 淮北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司法考试相结合的研究与实践”(编号jy13210)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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