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佛教戒律进行学术性研究,不能把佛教戒律理想化,应该重视其在历史与现实中的真实实行状态。汉传佛教所用《四分律》,与藏传佛教、南传佛教的戒律不同;但比丘尼(二僧)又要依大僧(男僧)受具足戒,由此造成了在藏传佛教、南传佛教恢复比丘尼传统的实际性困难。而女众僧团在受戒、布萨、自恣等方面要依附于男众僧团的规定,来自"八敬法"。"八敬法"起源甚为古老,但在当今颇具争议。对于"八敬法"体现的佛陀要求比丘尼尊重比丘的精神实质,今天应该予以充分尊重,而"八敬法"的具体条文,各部派律宗本有分歧,对于一些戒律条文不应该做极端主义的理解,应该充分尊重历史与现实情况,戒律并非越严格越符合佛陀本怀。
出处
《佛学研究》
CSSCI
2018年第2期48-57,共10页
Buddhis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