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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乘客意外摔倒,公交车为何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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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乘坐公交车是人们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方式。由于种种原因,乘客因乘公交车受伤的情形屡见不鲜。柳州市发生的一起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致残案件,事故双方各执一词,其责任难以确定。乘客在公交车上擅自行走跌倒2017年12月29日7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上空阴雨绵绵,气温低,天色灰暗。为了赶路,家住柳北区年近八旬的刘老太选择乘坐5 6路公交车。上车后,她看到车内乘客不多,于是就近在车厢前部有扶手的一个空座位坐下。
作者 叶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6期50-51,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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