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5月30日,经过3个多月的诉讼,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后打的第一个官司——诉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人格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莫言财产损失20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在《光明日报》上刊登致歉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13期28-29,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