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3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三起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民营企业家被判决无罪案件。三起案件的无罪判决,充分体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落实党中央、河北省委关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文件精神。董某某合同诈骗案北京某贸易公司于2013年用董某某及其亲友的9套房产在北京某担保公司进行抵押,与北京银行健翔支行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3份贷款合同,共贷款17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期限分别至2014年7月、9月、8月。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16期15-16,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