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学者哈特(H.L.A.Hart)的《法律的概念》[1],为学人视为法理学经典中的经典,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英美乃至整个西方,这一文本又成为分析实证品格的法理学或转向或变革或发展的承上启下的叙事作品。它弱化了一个旧语境,开启了一个新语境。在新的语境中,分析实证法理学具有了新的叙事策略和新的话语诉求。在中国读者的知识状态中,理解这些则需要一种语境融合中的新的解读。
出处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1998年第1期280-313+386,共34页
Archives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Legal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