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所处的时代正是启蒙运动的时代,他的批判哲学全面批判和总结了独断论(理性主义)与怀疑论(经验主义)的哲学论争,从而改造并提升了整个启蒙运动的水平。康德的法权哲学作为批判哲学的一部分,也深刻批判和总结了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自然法思想,从而改造并提升了自然法(Naturrecht)为理性法(Vernunftrecht)。换言之,自然法思想经由康德批判法学(kritisehe Rechtslehre)的洗礼,成为一个论证严谨、立足于先天原理的理性法体系。
出处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1999年第1期258-284+321,共27页
Archives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Legal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