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导言法律(law)的观念乃是与论题的多样性勾连在一起的,而且法律观念的含义也因讨论语境的变化而发生了许多变化。最为根本的区别乃是自然科学家使用'law'这个术语的方式与艺术家和伦理学家或政治学家使用该术语的方式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我们通常认为法律是一种应当被遵守也可以被违背的规则——一项命令或者一项禁令。这两种选择,通常都是存在的。
出处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2006年第1期100-113+300,共14页
Archives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Legal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