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谟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的理论在法学方法论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他的有关事实与价值'二分'问题的看法,我认为不但在哲学发展史中是划时代的,而且对于法律思想史中的方法论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但是,由于诸多原因,休谟的法学方法论思想在法学乃至哲学方法论的研究中一直被忽视,只是到了晚近以来,在西方才开始受到重视。本文在此仅仅准备就哲学方法论和法学方法论之关系,从休谟哲学的法学视角提出一个初步的考察。
作者
高全喜
Gao Quanxi(Institute of Law,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100720,Beijing,China)
出处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2006年第2期95-108,282,共14页
Archives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Legal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