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不满法学经常受到政治权威与意识形态的不断侵扰,凯尔森(Hans Kelsen)希望将法学提升到一个真正的科学层面,一种不曲学阿世、不甘当权力鼓手的法律的科学。为此,他试图通过'纯粹法学'(the Pure Theory of Law)来实现法学的'科学性'。在凯尔森看来,'这一理论仅仅关注对法律的认知,而非对法律的型构。
出处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2015年第1期234-255,共22页
Archives for Legal Philosophy and Legal Sociology
基金
山东大学青年团队项目“法治政府的现状
问题与发展”(项目批准号:IFYT1208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