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去行政化应坚持依法治校、高校自治、学术自由和学术本位四项基本原则:依法治校是高校去外部行政化的关键,也是高校自治、学术自由和学术本位的保障;高校自治是依法治校、去外部行政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学术自由和学术本位的应有之义;学术自由是去高校内部行政化、回归学术本位的前提,也是依法治校和高校自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学术本位则在所有价值中居于最高位阶,无论是去外部行政化还是去内部行政化都以学术本位为根本追求,依法治学、高校自治和学术自由都要以学术本位为最后归宿。
出处
《法治社会》
2016年第3期28-37,共10页
Law-Based Society
基金
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扶持项目"司法监督介入高校自治的边界"(15QNFC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