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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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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谢多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浮出水面,该案被列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4月25日上午,定远县人民法院对定远县炉桥镇滨湖村原村党支部书记谢多华等13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谢多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 志东 蒋书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19年第12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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