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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数年 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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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1日上午,凤阳县人王某某在该县法院大厅拿到赔偿款,他没想到都隔19年了还能拿到这笔赔偿款。2000年7月,王某某被陈某丈夫驾驶的车辆撞伤,陈某丈夫伤重死亡,因该车挂靠于凤阳县某村民委员会,双方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凤阳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在法定期限内赔偿王某某44200元,村委会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和村委会均未履行法定义务,2002年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19年第14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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