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法律论证中,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其权利主张的基础。提出权利主张的当事人,将案件事实嵌入拟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使其与后者的适用要件相吻合。事实主张在效力上可分为要件事实、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几个层次。辩论主义、主张责任和证明责任的适用范围是主要事实。主要事实对原告而言,是权利生成规范事实;对被告而言,是权利抗辩规范事实。当事人对于对方事实主张所采取的态度可分为否认、不知、自认与沉默四种,分别产生不同的诉讼法效果。
出处
《法治论坛》
2012年第4期241-252,共12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主张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C820131)的中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