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司法制度中的普遍原则,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效率以及案件的质量。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亮点之一是就证人出庭作证形成了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本文拟探究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并从证人出庭作证的驱动因素上进一步阐明其重要性,同时分析评判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遗憾之处,以期为推动、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供更为深刻的践行决心和制度参考。
出处
《法治论坛》
2013年第1期356-36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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