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相当长时期内,刑事司法的中心问题只是犯罪人的地位问题,"刑事司法就是对罪犯的公正",而忽略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和损失的弥补。直至犯罪高发和被害人"求偿不能"、"求助无路"日渐严重,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被害人的重视,掀起了一场被害人保护运动。现代司法认识到,将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政策和法律制度回归到真正实现犯罪人与被害人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上,完善被害人权利救济制度,是人本主义法律理念的根本。被害人救助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当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不能得到充分的赔偿而陷入困境时,由国家进行救助,减轻被害人的痛苦和损失,平复其失衡的心理,修复被破坏的正义,这既是国家的责任所在,也是司法正义和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鉴此,本文在对我国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和救济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对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和实践效果进行尝试性的探讨,试图提出被害人救助制度在我国的构建设想,以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并期对我国的实践有所裨益。
出处
《法治论坛》
2013年第3期200-214,共15页
Nomocracy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