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防空工程多简称为"人防工程""民防工程",是一种建造在地下的特殊的建筑物形态。我国城市范围内存在着大量的人防工程,单在广东省内,截至2012年底,广东省人防工程竣工面积达3000多万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约2600万平方米;城区人均使用面积达到0.78平方米,仅次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但目前我国法律对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却一直语焉不详,各个地方的认定原则也不尽相同,造成了目前人防工程的管理秩序混乱,管理水平地低下的现状。
出处
《法治论坛》
2014年第3期145-14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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