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性侵儿童的案件见诸各大媒体。据澳大利亚儿童保护联盟的调查报告显示,大约有四分之一的女孩和七分之一的男孩在16岁前遭遇过性侵害,而且大多数性侵害行为持续多年。?而在国内,性侵儿童的案件也常常出现在各类报道中,如广州某处长李某猥亵男童案,广东吴川12名青少年强奸14岁少女案,等等。犯罪嫌疑人的行径深深伤害了儿童身心健康的同时,也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引发着我们的思考: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出处
《法治论坛》
2015年第1期176-18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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