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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诉业委会、物管公司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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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业主撤销权的主体应限于在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上明确表达过异议的业主;业主撤销权的客体应限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作者 张怡
出处 《法治论坛》 2016年第1期177-183,共7页 Nomocrac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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