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国检察机关启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浪潮下,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成为核心要点,贪污贿赂案件指定监视居住问题必将成为规范司法范畴。《刑事诉讼法》新增指定监视居住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来说视为福音,然而监视居住"看审不分"的顽疾不除,将不能保证司法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也无从谈起。在规范司法视野下,反思指定监视居住实行的现状,分析造成看审不分、变相羁押及违法履职风险等问题的根源,以此提出赋予审判机关提前介入预审指定监视居住案件决定权、强化公安机关监视居住职责,提高侦查监督部门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监督实效建议。
出处
《法治论坛》
2016年第1期216-22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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