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审判机关中,由于审判人员对迅速审判权认识不清晰、片面理解审限制度、法院中立地位得不到保障、"案多人少"、审判人员滥用补充侦查程序等一系列的原因,普遍存在审判不及时的情形,最终导致被追诉人的迅速审判权无法得到实现。针对可能存在的审判不及时、超期羁押等问题,本文立足于审判机关,从迅速审判权的来由出发,结合迅速审判权的概念和优势,为解决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希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刑事诉讼不及时、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保障难等状况。
出处
《法治论坛》
2016年第2期192-19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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