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生态犯罪规制之空白罪状的评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生态犯罪给世界各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是全人类共同打击的对象。我国运用《刑法》将生态犯罪这一类型化犯罪细化为各个罪名规定在分则当中。但是,纵观规制的内容可见其在罪状描述上大都采用空白罪状的形式。这种立法类型化的规定不仅给犯罪构成的判断带来难题,也使得司法适用陷入困境。因此,在分析现有生态犯罪规制中空白罪状具体形态的基础上,明确前置规范与犯罪构成的认定标准,统一立法与司法的同时为司法适用解困方能更好地控制生态犯罪。
作者 向准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法治论坛》 2016年第2期200-211,共12页 Nomocracy Forum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24

共引文献6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