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件中非法行医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由于医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就诊人死亡的原因也很复杂,认定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也就具有了相当的复杂性。传统的因果关系往往并不能准确判断和认定非法行医行为和致人死亡结果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被害人在被告人郑某处就诊后死亡,但其死因是冠心病发作,导致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在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害人冠心病发作的诱因与被告人郑某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关的情况下,将被害人心脏病发作而死亡这一后果之责任由被告人郑某承担,显然与其罪责不相适应。
出处
《法治论坛》
CSSCI
2017年第1期129-133,共5页
Nomocracy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