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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如何“优雅地”回收租赁物业?——以策划某开发商成功回收某宾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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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租赁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应按约定继续履行后合同义务,退还押金或返还租赁物等。当遇到承租人不愿交回物业时,通常出租人一不敢肆意强行回收物业,二不愿意起诉等待判决执行,由此出租人将面临日益扩大的租金损失以及难以把控的法律风险。通过律师的法律策划确保顺利回收物业。
出处 《法治论坛》 CSSCI 2017年第1期321-325,共5页 Nomocrac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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