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院调解这个特有的场景下,随着自然空间和人文空间的变化,调解参与人角色在不断转变,权力的博弈也在流变。为了调解成功,法官可以选择性重构自然空间和人文空间,在使参与人角色回归的同时重新构造局部权力格局。在城乡二元社会背景下,在城乡一体化趋势下,法官应对参与人身上所体现的地方性知识的固守和分化有清醒的认识,应加强对地方性知识的学习和认知,应具备多元的知识背景和丰富的生活阅历,能够对时空的变化、角色的转变、权力的流变、知识的多变等细微因素及时作出策略调整,以确保掌握主导权并实现调解成功。调解中,法官应始终保持包容开放的心态,坚持法律多元主义,对参与人进行跨文化理解,不断调适地方性知识与普遍性知识、国情与现代化之间的冲突,进而促成调解。
出处
《法治论坛》
CSSCI
2017年第4期191-205,共15页
Nomocracy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