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审判体制改革要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诉讼规则,电子证据的运用问题是传统诉讼规则不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尤其是在涉互联网商事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出现已属常态。对电子证据运用规则的完善既是司法改革的需要,更是时代的需求。本文以涉互联网商事案件中电子证据运用的司法实践为着眼点,提出在电子证据的提交上,应当设置电子提交及在线证据引入规则;在电子证据证明手段上,应当构建庭前准备程序,并在法庭设置展示设备;在电子证据认定思路上,应遵循“视同原件”“系统可靠性”等原则。
出处
《法治论坛》
CSSCI
2018年第3期205-21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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