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日益加强,但受贿犯罪的数量仍然居高不下。预防受贿犯罪已成为国家反腐工作的重要议题。实证研究发现,G省受贿犯罪的特点表现为数额巨大区间呈现上升趋势;职级集中在中层及以下干部;犯罪类型除了政府采购、工程承包之外,行政执法、资源领域和司法领域也呈现出高发趋势;犯罪潜伏期长,形式以直接受贿、收受现金为主。受贿犯罪的现状由受贿入罪门槛的误导、国家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缺乏控制和监督、非正式规则中“潜规则”盛行、财产监管制度存在滞后所造成,未来应当调整受贿入罪的门槛,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和监督,杜绝非正式规则中的“潜规则”,完善财产监管制度,从而有效地防范受贿犯罪。
出处
《法治论坛》
CSSCI
2018年第3期304-321,共18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适用公众参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BFX057)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FXY2018007)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创新团队”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