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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知福州的政绩和文学创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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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曾巩于北宋熙宁十年(1077)五十九岁时由洪州移知福州军州事,元丰元年(1078)六十岁召判太常寺,未至京师而改知明州。在福州时间虽短,而政绩卓然。 曾巩知福州后,首先仍以廉洁奉公作为仕宦的准则。 在宋代。
作者 邹自振
出处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4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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