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性侵儿童案件中,儿童证词的准确度要受到其记忆、复述能力的影响。儿童记忆、复述能力与成年证人有所不同,诱导性问题、知识范围、事件状况等诸多因素均可能影响到儿童证词的可信度。司法人员对儿童证人进行取证时,应当结合心理科学知识,针对儿童身心特点,依照法律程序及时获得证词。法院在决定是否采信儿童证词之前,应当根据该证人陈述的时间、细节及心理状况而定。未来的中国刑事立法,应当赋予儿童证人有不出庭作证的权利,通过强化审前会议质证保护儿童被害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依据当代自由心证原则,应当由裁判者根据个案情形以及证人的心理特征,自由决断证词的可信度。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9年第4期5-11,共7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同济大学欧洲研究“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