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法律主体是法学的核心概念,也是法律运作的人学基础。在法律上,通过'抽象'的立法技术将现实中的人转化为法律上的人,以适应其作为普遍性法则、考虑外在行为以及造就'面对国家的个人'的需要。当然,这种抽象是有其必要限度的,它不能无视人的现实存在。法律主体概念的确立,彰显了人的尊严与道德品性,体现了人的共性与类似性,也为主观权利的存在奠定了基础。从性质上说,法律主体是法律的创造物、规范的人格化、能动的行为者,也是联结法律与现实生活的桥梁。在形式上,法律主体分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三种基本形式。
出处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16年第1期56-85,共30页
Law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