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改革目标推向了浴火重生式的'整体突围'之中。国家治理的新思路折射出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治理体系转型的关键在于从国家单方面支配社会的窠臼中走出,过渡到实现国家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并进一步推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与相互制衡。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赋予了'治理'更高的地位,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目标,更标志着中国现代化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从管理向治理的变革,从人治向法治的转换,从硬治理向软治理的推进。国家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设计分层推进,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法治社会的发展至为重要,微观层面社会组织的依法自治、协同治理对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做出典范性的诠释,通过深入挖掘并实践社会组织的良法善治来回应国家治理'法治化''协同化''共治化'的迫切诉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是以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良性的结构性互动为基础,不仅表现在政府对社会组织监管模式变革,更是一种平等对话与合作。
出处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16年第1期160-170,共11页
Law and Moderniz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3FXA001)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文化传承与区域社会发展”建设项目(PAPD)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扬州大学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
扬州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