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尚法则(the law of fashion)是一种生活法则。人类兴趣的浪峰总在运动着,我们只消了解到文学、音乐或绘画领域的某种特质或风格在一百年前达到极盛状态,就足以断定它如今不复当年那般深远的影响。我应该得出结论说,艺术家和诗人不宜斤斤计较于永恒的东西,只要能够激荡一代人的情怀就该心满意足,但我无意探讨这个主题。我更想说明的是,关于艺术的上述论断,在理智事物的可能性范围内依然适用。当我们谈论关于某一事物的解释时,我们所指的是什么?
出处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第2期177-188,共12页
Law and Modernization
基金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