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代表有权提出建议 但其效力没法保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笔者认为,不论是党的机关及其部门、政协组织及其部门、民主党派机关及其部门(以下简称"政党政协"),还是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其他相关机关、组织(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代表都有权以代表身份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其工作的建议。
作者 武春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5年第6期32-33,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