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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应当“接状”不“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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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央和海南省关于涉诉信访改革规定,海南高院决定今后不再开展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或者院领导定期接访活动,法院领导对当事人反映案件情况的来信既不再作出批示,也不再回复(6月19日《法制日报》)。有一成语叫"引火烧身",用这一成语来形容法院的涉诉信访问题最贴切不过。
作者 郭敬波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5年第8期16-16,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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