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既有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且两者的具体施行还有必要在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条款中予以细化和完善。首先,从决议和决定的同异来看。两者的相同之处:皆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时所产生的法律文件。而两者的不相同之处:一是在表达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即"决议"的表达形式必须是书面的,而"决定"虽大多是以书面形式发布的,但亦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口头形式表达的。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5年第11期30-30,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