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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公室的名义行文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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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传统惯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有自己的公章,都可以发文。根据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大机关发文时,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但值得注意的是,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不是机关,更不是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因而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都没有自己的公章。由于主任会议不是机关,也没有自己的公章。
作者 武春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5年第12期35-35,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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