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在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富有实效的监督方式。每年选择两至三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常规动作。应该说执法检查为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执法检查质量有待提高仍然是执法检查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综观各地执法检查,大体遵循"发出通知、听取汇报、重点抽查、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发出审议意见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6年第1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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