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治国家,责任对权力而言是"硬币的另一面"。有权必有责,只有通过法治方式实现了权责一体、权责一致,才能确保权力目的的良好实现。司法权是负责矫正正义的重要国家权力,公检法不同岗位上的办案人员具体行使司法权,更加离不开健全的责任制,这是确保优良司法的关键要素,同时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在纠正错案的现实和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公检法三机关相继出台责任制文件,中国有望迎来一个"责任司法"的新时代。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6年第5期61-63,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